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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出台《金融支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10:31:32 来源:中国网

为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向文旅领域集聚,促进文旅经济与数字经济、海洋经济、绿色经济、乡村振兴等多领域全面融合,培育文旅新业态,延伸文旅产业链条,打造金融赋能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样板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、福建省文旅厅、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、福建省委金融办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出台《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福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

《实施意见》主要包括强化文旅重点领域金融支持、提升文旅行业金融服务质效、拓展金融与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、强化金融服务文旅支撑体系、构建文旅金融配套服务机制五个方面、15项具体工作要求。

《实施意见》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聚焦世界遗产地文旅聚集区、全域旅游示范区等重点区域,高端文旅装备制造研发等新兴领域,文旅消费等重要场景,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

《实施意见》聚焦文旅行业、文旅主体金融需求,提出加大文旅企业融资力度,指导银行业机构主动向民营、小微文旅企业倾斜信贷资源,通过“政会银保企”工作机制,满足文旅企业全方位、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。督促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调整向贷款定价端传导,合理确定文旅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,有序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。创新丰富文旅金融产品体系,探索将盈利模式、发展前景等“软”指标纳入客户评级与授信审批,推广“景区收益权质押贷款”“景区开发贷”“古村贷”“民宿贷”“文旅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”等专属信贷产品;深入挖掘文旅经营主体的保险需求,创新景区责任险、民宿经营责任险、文旅从业人员综合险、文旅企业雇主责任险、文物保护责任险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等针对性强、覆盖广、多元化的保险产品。

《实施意见》鼓励创新三个“一批”“金融+文旅”融合发展模式,探索建立金融与文旅融合发展试验区,通过工作机制、金融产品、服务模式等创新,打造一批“金融+文旅”典型样板;加强政银保企合作,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依托自身技术、人才、资金等优势,协同推进建设一批“金融+文旅”数字化平台;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主动融入“千村示范引领、万村共富共美”工程,共建一批“金融+文旅”美丽乡村。
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文旅支撑体系,鼓励依托乡村振兴指导员、金融助理、基层客户经理等贴近乡村的金融服务队伍,与文旅特派员开展队伍共建,打造专业服务队伍。探索建立文旅金融服务中心等特色机构,促进文旅企业(项目)融资需求与银行业机构融资产品服务信息匹配,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文旅产业发展基础较好、融资需求较大的地区设立文旅支行、特色驿站。

《实施意见》指导构建文旅金融配套服务机制,探索建立文旅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“白名单”,梳理民宿服务认证企业信息,通过“金服云”平台专区定期推动,提升银企对接效率。探索实现省“金服云”平台与“福建数字文旅综合服务平台”数据互联互通,完善文旅企业信息档案,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。增强文旅行业经营主体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交流,探索建立快速投保和理赔渠道。协同推进完善文旅领域“银保、银担、银政保、银政担”等风险分担机制,探索构建多方联结、全面覆盖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。

下一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将联合多部门加强督促指导,确保政策能落地、快落地,能见效、见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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