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福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重点围绕“六项行动”,采取有力有效措施,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,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。此次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,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在福州市鼓楼区,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、联合约谈电动车经营商户负责人、发放《政策告知书》《消费提醒》及《福州市八条电动自行车经销准则》320余份,出动检查人员512余人次,对10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进行全覆盖摸排检查,查处4起违规经营案件,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。
在福州福清市,对上一轮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商家开展回访检查,重点复查整改落实情况,通过“一对一”查漏补缺,对相关产品的外观、3C证书编号、蓄电池、头盔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,进一步落实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“回头看”检查情况整体良好。
在福州市闽侯县,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开展整治,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、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等关键组件、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、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。共出动人员120人次,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、配件店、维修店、蓄电池维修点合计50家次;重点整治违规改装,2024年以来共立案6件。
在泉州市德化县,督促电动自行车、蓄电池、充电器销售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,建立风险管控清单,督促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。共督促43家销售单位建立质量管理制度,配备质量主要负责人、安全总监、安全员43人,三类人员配备率100%。
在泉州市安溪县,举办2024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日常监督检查业务现场教学活动,技术人员现场通过对待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实物从产品合格证、整车编码、铭牌标志、电动机编码、蓄电池和充电器信息、车辆外观、鞍座尺寸、车速提示音、电池篡改等逐一认真讲解。共开展现场教学活动4场次,监督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55家次,扣押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9辆。
在三明市大田县,重点检查涉及市场监管领域销售无合格证、无厂名厂址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、未获得3C认证、不标注3C标识、伪造电动自行车证书等违法行为。共出动人员36人次,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9家,签订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》9份,共发现违法线索3个。
在宁德市,宁德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强生产、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。共出动执法人员938人次,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546户次,发现问题19个,整改问题19个,整改率100%,立案查处改拼装、销售不合格和未建立台账、未披露信息、3C认证暂停等行为26起,罚没4.8万元。在检查过程中查扣、查封涉嫌不合格、3C暂停电动自行车47台,案件进一步调查中。
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,抓好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,坚决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(张晓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