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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宁化:“四严”监管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
更新时间:2024-02-29 09:42:04 来源:中国网

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用地秩序,有效保护耕地资源。三明市宁化县自然资源局采取“长牙齿”的硬措施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建立健全防范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全流程管控机制,严防死守耕地红线,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,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出台“四严”监管工作机制。

明确工作目标

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出现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,建立“四严”监管工作机制,压实属地主体责任,强化职能部门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工作合力,实现从规划选址、巡查发现新增违法用地问题,到违法处置、拆后监管、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监管,做到选址时严格把关、巡查中及早发现、发现后分类处置,处置时追责问责,努力实现违法占用耕地“零增长”目标。

突出监管重点

发现的新增问题。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,重点有两类,一是2020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行为,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,强占多占耕地建房,买卖、流转耕地违法建房,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,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,违反“一户一宅”规定占用耕地建房,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,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。二是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,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,违规占用耕地推填土、挖湖造景、建设景观、“大棚房”,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,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,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行为。潜在的新增问题。因违法违规用地造成耕地弃耕抛荒的,或已拆除复耕整改到位,但存在二次违法建设风险的。

建立工作机制

严谨选址。各乡(镇)、各有关部门坚持“项目跟着规划走、要素跟着项目走”要求,加强政策宣传落实,对乡(镇)属地范围或部门主管领域内的所有项目建设活动提前介入,引导项目根据规划科学选址,全程跟进项目实施。任何项目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。

严密巡查。严格落实领导挂钩和乡(镇)属地责任制,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巡查,及早发现各类违法占地行为。

构建“四级”网格监管。自上而下建立“四级网格长+乡村网格员”监管体系,明确各级职责、巡查网格、巡查人员、巡查频率及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。

一级网格长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、县级挂钩乡(镇)处级领导担任一级网格长。二级网格长。乡(镇)主要领导担任二级网格长。作为乡(镇)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三级网格长。乡(镇)挂村(居)领导担任三级网格长。作为乡(镇)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。四级网格长。村(居)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长。作为村(居)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现场负责人,四级网格长负责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和土地违法问题巡查、制止、上报工作。乡(镇)在所辖村(居)设立公示牌,明确各级网格长、网格范围、网格员,公布土地违法线索举报电话。

严格处置

制止。各乡(镇)、村和有关部门敢于碰硬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对待顶风违法占用耕地问题。对巡查发现各类违法占地行为,一经发现当场制止,并当天报至二级网格长。查处。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,属地乡(镇)人民政府认真分析违法用地情形,依法依规组织整改,分类进行查处。监管。各乡(镇)和县有关部门加强拆后监管,巩固违法占用耕地发现制止、整改处置工作成效。因建设行为造成耕地弃耕抛荒被制止的,违法占用耕地采取拆除复耕措施整改到位的,均列入潜在新增违法问题,进行不少于一年的持续跟踪监管,直至稳定恢复耕作或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后,予以核销退出监管流程。

严肃问责

强化监督检查。县自然资源局、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对新增问题的核查处置情况进行全流程督查。严格工作考核。将乡(镇)部门履行严谨选址、严密巡查、严格处置等“四严”监管机制工作情况,纳入年度综合考评、绩效考评和“抓大促高”考评的重要内容,细化量化指标,突出结果导向,加大考评成果运用,作为项目资金安排、评先评优、培养使用和“两代表一委员”推荐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
建立问责制度。由县自然资源局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乡(镇)和县有关部门违法违规用地整改进度,对新增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乡(镇)或部门,进行警示或提请县人民政府通报、约谈、问责。压实基层责任,建立约谈问责标准。

同时,为强化保障措施,还建立了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制度、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、耕地保护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。(宁化县自然资源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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