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8日,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一项不动产“带封过户”业务,将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的位于延平区锦江花苑的房产“带封过户”至买受人程女士名下,买受人程女士顺利取得了不动产权证。这是全省首例成功办理的不动产“带封过户”业务。
“所谓‘带封过户’是指在不经过法院司法拍卖程序的情况下,由债务人自行出售被查封财产,并在查封状态下完成不动产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、转移登记等手续,最终通过出售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。”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陈辉东告诉记者,不动产司法拍卖存在成交率不高、价格较低、耗时长、后续纠纷等问题,对后续清偿债务不利,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均可能不同程度受损。“债务人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出售财产,能够更好地匹配市场价格,减少因司法拍卖中可能出现的低价成交情况,从而最大化资产价值,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。”陈辉东表示。
据悉,处置查封的房产一直是不动产登记中的难点。为扫除业务办理障碍,进一步提升不动产便民利企能力,南平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平市法院、房地产交易部门积极探索,推出了不动产“带封过户”新模式,制定个性化办理方案,在保障房产处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按照法院全程资金监管、登记中心“带封过户”、过户后再解除查封等方式,实现了查封不动产的自行处置过户,以“更快捷、零成本、零负担”的方式,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各方利益。
下一步,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,不断优化工作机制,创新服务举措,为群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(廖孟轩 江苏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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